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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污染地块环境 问题的建议信》的复函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污染地块环境
问题的建议信》的复函


合肥市庐阳区深蓝环境保护行动中心:

感谢贵中心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2020 729日,贵中心致我局的《关于污染地块环境问题的建议信》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4. 21非法倾倒案件发生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立即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环”)编制了《芜湖经 济技术开发区医疗废物倾倒点废物清理及处置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非法跨境转移倾倒医疗废弃物4.21案件环境调查报告》。经区管委会根据《工作方案》所要求的相关技术方案对倾倒点医疗废弃物进行了清理、转运和处置,在清理、转运和处置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以控制污染物的扩散。

清理完毕后由南环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两个土壤样点中铅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有部分样点地下水
中苯酚、铅、神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II类水限值。

根据检测结果和南环所建议,经开区管委会对铅超标区域进行清挖,并送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清挖完成后进行了土壤回填。20208月,经开区管委会再次委托南环所对超标区域清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检测。评估报告及相关检测数据显示,现场实际清理量大于前期调查量,结合转运记录、处置协议等资料,可判断现场已清理完毕。此外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检出污染物含量均远低于二类用地筛选值中的相应标准,地下水也达到III类水标准。

综上所述,此地块已按要求清理完毕,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达到二类建设用地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望贵中心继续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并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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