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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条信息

《江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020年更新)(2020年发布)》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赣环固体〔2020〕56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江西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020年更新)》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08号) 确定的筛选原则和要求,我厅在2019年度省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基础上,结合2019年申报登记情况并征求各地市意见,确定了2020年度省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1203家,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02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74家(含102家处置利用经营单位、2家小微企业收集试点、8家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11家医废处置中心、38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及13家豁免类经营单位)。现予以公布。

为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请各地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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