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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完成2021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加强安徽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21885号)要求,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于202111-12月组织实施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现已完成评估。

评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集中培训、企业评估和部门评估。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对全省的固废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对更新了的“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标进行全面的解读和注意要点的总结,选取了合肥市2家企业进行了首次现场评估观摩。

评估工作采用资料核查及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了解企业原辅材料使用及生产工艺情况下,重点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各环节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规范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台账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环境监测开展情况、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开展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表》逐企逐项评分,建立“一企一档”,并录入固废信息系统平台,建立信息档案。 在对企业现场评估同时,将“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一方面向企业宣贯《固废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的管理政策;另一方面手把手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应用固废信息系统。

评估工作采用统一尺度,集中和交叉评估方式进行,主要评估组织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利用处置能力保障等三个方面,并设置了加分项。

在固体处、执法局和各市固废管理人员的支持与相关企业的配合下,历时2个月,完成了对全省110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和16个市级主管部门的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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